前陣子我有件意外的糾紛,而事情到今天大致有了個結局。

我愛喝咖啡應該是眾所皆知,對我來說咖啡就是飲料,所以一天來個三四五杯其實都ok,但早餐的一杯則是必要的。幾個禮拜前的一個早上,上班前我去麥當勞外帶了份早餐,櫃台用我自備的星巴克杯裝好咖啡後,讓我在另外的隊伍裡等候尚未備妥的滿福堡。幾分鐘後親切的麥當勞姐姐遞給我紙袋,甜美的她說:" 先生,您的早餐好了哦"。接過紙袋,我將咖啡放在我50cc小jog車前的小籃內,紙袋則放入雙肩包便騎車走了。

診所離麥當勞不到一分鐘車程,然而慘劇的發生也往往不需要一生一世的時間。

到了診所,醫師老王首先發現我的背包在滴水。原來是麥當勞阿姨忘了已經給我過咖啡,而在那個紙袋中又多放了一杯。我有經驗地立即開始烘乾我的筆電,直到我幾乎確認乾燥後將近傍晚才通電,所幸我內容的近200G的資料跟一堆臨床照片都沒事,但是由於這次打翻的是咖啡,所以在烘乾後,螢幕並非水過無痕,而是狠狠地留下了咖啡漬。有圖有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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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現在問題來了,到底在這個慘劇中,我的責任在哪?誰又該負責這個損失?

由於我被安排在隊伍之外的後頭等候備餐,而不能臨櫃等候自然無法確認紙袋內容,所以我在接過我的紙袋時,“理所當然地“認為紙袋內就是滿福堡,有滿福堡,而且只有滿福堡。這樣來說,我是無辜的受害者,我因為一杯多出來意外的咖啡,而損壞了我的筆電。但是究竟我是否有責任要臨櫃主動檢查紙袋內容物,來確保交易正確完成,或是說麥當勞姐姐並不會預期客人如何處理這紙袋,所以離開櫃台後的責任自然該由顧客自負?

極端的來說,如果我是個回教徒,我走進一家速食店點了牛肉漢堡,但是咬下去才發現是豬肉。在這樣的例子中,如果客人提前告知宗教身份而店家仍究派錯餐點,這事情當然就大條了,必須重新檢討人員是否是個種族偏執主義者,然而,若顧客並未告知而後發生,這責任應不應該被減輕嗎?或是說顧客有必要告知自己不點選某些食物的原因?而後客人如何處置這錯誤內容的紙袋,而造成的損失,責任又該如何歸屬,跟處置的本身又有沒有連結呢?

徵詢了幾個朋友的意見後,甚至還問了我當天的一個律師患者,最後我選擇跑一趟麥當勞,報告這件事。老實說,我不想當個澳客,但是經過詢價後,修復我powerbook的費用,老字號的蘋果優仕報價要2萬7。但這修理的價格已經接近該三歲半筆電的二手市場現值,實在划不來,但是就算麥當勞賠償並同意我於折現購買新機,我如果購買現在apple筆電產品線中的同等級產品,我則還要追加4-5萬以上的差價。

“所以這是個悲劇,雙方沒有人是贏家。”我這樣告訴麥當勞的經理。不過麥當勞會如何處理,老實說,我那時並沒有把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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